老年人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,身体健康状况不断下降。这导致了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呈现以下特点:一是服务需求内容丰富;二是服务需求在专业化方面不断递进;三是服务需求更加注重就近、便捷,更加注重服务的可获性和可及性。相较于集中居住的养老机构服务,更符合老年人心理和服务需求特点的是在熟悉的社区获得连续性、综合性的服务。未来,随着我国养老服务的快速发展和养老服务网络的不断建立和完善,机构、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一体化发展将是必然趋势。
要求,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的《*共和国老年益**法》,各级门今后不再受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申请。发布之日前已经受理,尚未完成审批的,应当终止审批,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并作出说明。各级门不得再实施许可或者以其他名目变相审批。已经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且在有效期的仍然有效,设立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,不再换发许可证。
国际上许多国家的经验表明,无论是从经营管理和专业化角度,还是从老年人宜居舒适度角度而言,养老机构规模都不是越大越好,床位也不是越多越好,较理想的养老机构规模应在300张床位左右。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老年人对养老服务专业化需求的提高,未来养老机构的小型化、品牌化、连锁化趋势将更加明显。